证券交易所会员制:金融市场运作的关键基础
证券交易所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投资者买卖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提供场所。交易所的运作需要依赖于会员制,这一机制对于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
会员制的作用
证券交易所会员制主要发挥以下作用:- 提供流动性:会员通过向交易所提交买卖订单,为市场提供流动性。这有助于确保投资者能够按公平的价格买卖证券。
- 执行交易:会员负责执行交易,即根据买卖订单将证券从卖家转移到买家。
- 确保市场公平:会员受交易所规则的约束,需遵守道德规范并维持市场公平有序。
- 监管会员: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监管,以确保其遵守规则并保持市场诚信。
会员资格要求
成为证券交易所会员通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财务稳定:会员必须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满足交易所设定的资本要求。
- 专业资格:会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资格,如注册经纪人或特许金融分析师。
- 良好信誉:会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
- 缴纳会员费:会员需缴纳加入交易所的费用,以及定期续费。
会员制的好处
证券交易所会员制对会员和市场都有诸多好处:对会员的好处
- 市场准入:会员获得在交易所买卖证券的独家特权。
- 业务机会:会员可以从市场活动中获得利益,例如交易佣金和咨询费。
- 声誉提升:成为交易所会员可以提高会员的声誉和信誉。
对市场的益处
- 市场稳定:会员通过提供流动性,帮助稳定市场,防止价格大幅波动。
- 市场透明度:会员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
- 投资者保护: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监管,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和滥用行为的影响。
结论
证券交易所会员制是金融市场运作的关键基础。通过提供流动性、执行交易并确保市场公平,会员为投资者创造了一个安全的、高效的交易环境。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监管,确保他们遵守规则并维护市场诚信。会员资格要求和好处因交易所而异,但它们共同的目标是为市场参与者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交易场所。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 【法律依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 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设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 证券交易所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会员大会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会员监事;(三)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股东会为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和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什么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割的交易所。 目前,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证券交易所都采取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形式。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 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免出现交易的不公正性。 同时,因为参与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的一致同意,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不利于提供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因其在组织形式上不同于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故在组织结构上也有别于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成员并非投资者或股东,其最高权力机关通常称为会员大会而非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的执行机构则称为理事会而非董事会。 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有:决定政策,并由总经理负责编制预算,送请成员大会审定;维持会员纪律,对违反规章的会员给予罚款,停止营业与除名处分;批准新会员进入;核定新股票上市;决定如何将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厅专柜;等等。 除此之外,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基本相同,如下图所示: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特点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同于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具有如下特点:1、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非营利的事业法人这种证券交易所虽然也起到媒介证券交易的作用,但证券交易所不向证券交易各方收取相当于成交额一定比例的佣金。 为了维持证券交易所的日常营业,证券交易所只向证券交易所会员收取会费。 会费的数额和缴纳由证券交易所以章程形式确定。 例如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就分为定额会费和浮动会费两种。 2、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由证券商组成证券商实际上就是各种依法成立的证券公司。 如依照日本证券交易所立法,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是取得大藏大臣颁发的营业许可的证券公司。 这样,证券公司既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也是媒介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商,同时具备两种身份。 非证券公司既不能充当证券商,也不能作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3、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律性原则的管理方式所谓“自律”是指证券交易所通过自行确定规则的方式实现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立法机关和政府多不加干预。 采取“自律自治”的管理方式曾经是英国证券交易所的重要特点。 但在本世纪30年代初,由于发生多起证券交易丑闻以及单位信托的发展,以“自律自治”为主的传统封闭性管理体制逐渐变化,形成以自律自治和国家干预的双轨制管理体制。 虽然政府对证券交易所的行政管理有所加强,但与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相比较,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仍具有自律自治的特点。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评价 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采取会员自律自治制度而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证券交易佣金和证券上市费比较低,有利于扩大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规模和数量,防止上市证券流入场外市场进行交易。 但由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同时也是证券商,是证券交易活动的直接参加者,证券商的营利性有可能导致证券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公正现象。 此外,由于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双方都只限于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商,非会员证券商若要进入某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必须首先获得原有会员的同意。 这种状况是一种事实上的垄断,它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会影响证券交易服务质量的提高。 毫无疑问,公司制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各有利弊,接受任何形式的证券交易所也就意味着同时接受此种证券交易所优点和缺点。 从世界范围来看,早期成立的证券交易所大多数采取了公司制形式,而目前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证券交易所逐渐采取了会员制形式,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的证券交易所立法允许采取公司制形式。 我国现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都是按照会员制事业法人的方式设立的。 这种趋势是与各国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和变化相适应的。 经济生活的迅速变化在客观上要求加快证券交易的速度,会员制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凭借其独立地位而影响和阻断证券交易的弊端,从而减少了交易环节并降低了交易成本,实现了证券交易的高效率。 同时,各国证券交易所立法还同时改革了会员制的某些传统特点,从而使会员制更具生命力。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关于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制的区别,学者间聚讼纷纭。 准据法说认为,公司制系按各国公司法组织成立,而会员制系按民法组织成立;组织成员说认为, 公司制非由证券商同业所组成,而会员制系由券商同业组成的自律团体;目的说认为,公司制以营利为目的,而会员制非以营利为目的。 这些不同的标准中最重要的乃在于设立目的,但除此以外仍存在其他差异。 1、设立目的不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存在目的是否具有营利性。 所谓公司的营利性,指公司的存在目的在于从事商事行为、追求超出资本的利润,并将利润分配于诸股东。 公司的营利性体现为两方面:1)公司自身作为商法人的营利性。 2)股东作为商自然人的营利性。 就公司自身的营利性而言,公司具有商人的全部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有权在法律和公序良俗不禁止的范围内开展各种经营活动,以追逐超出资本的利润。 公司向消费者和其他交易伙伴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商事行为),即以营利为目的,固定地、反复地、连续地开展的营业性行为。 公司的营利性决定了公司在达到破产界限、无法实现公司的营利目标时,应当进入破产程序(包括清算程序和破产保护程序) 。 就股东的营利性而言,股东有权从公司取得投资回报,公司应把股东利益最大化视为公司最高价值取向。 股东的营利状况既取决于公司的营利状况,也取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不管由股东大会决定,抑或由董事会决定,均为公司自治之事,法院原则上缺乏对其妥当性进行司法审查的正当依据和判断能力。 但是,当股利分配政策沦为控制股东或者经营者压榨或排挤中小股东的手段时,法院应当破例对于遭受压榨或排挤之苦的中小股东提供法律救济。 因此,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具有公益性,营利性较弱;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具有营利性,公益性较弱。 2、投资者权利(成员权或社员权)的归属不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成员权归属在交易所开展交易活动的会员,证券商既是证券交易所的投资人,也是证券交易所的实际使用人;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成员权不一定归属在交易所开展交易活动的会员,因此证券商不一定对证券交易所享有成员权。 3、最高决策机构的表决机制不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而非一人一票) 的表决原则。 4、资本储备要求不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本身虽能够取得收费收入,但会员不期待将取得的收入分配于广大会员,因此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资本储备率较高;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股东期待证券交易所将其取得收入分配于广大股东,因此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资本储备率总是受到股东分取股利冲动的威胁。 5、交易风险不同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开展证券交易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证券买卖双方承受,证券交易所不对此负担保责任,证券交易所风险较低,投资者风险较高。 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对其场内进行的证券交易行为负有担保责任,证券交易所的风险较高,投资者风险较低。 6、交易费用成本不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作为公司要承受非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不必承担的高额费用, 如营业税、法人所得税、营业保证金等,因此交易所的费用支出、证券上市的费用和证券交易的经手费也高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7、交易公平性不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本身不参与证券买卖,在证券交易中保持中庸和超脱的地位,有助于维护证券交易的公平性;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买卖双方限于会员,新会员的加入由于仰赖老会员的鼎立推荐,从而容易形成垄断。 8、市场稳定性不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有可能片面追求交易量而怂恿和支持投机交易;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只允许会员入场交易,有助于稳定市场秩序。 虽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存在以上诸多区别,但各有优劣,只不过各自潜在的优势有不同表现方式而已。 很难说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哪一个更好。 究竟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需要选择哪种组织形式,完全看特定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市场成熟程度、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状况、法治完备状况、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和证券市场文化等因素综合确定。 更何况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区别有时也是模糊不清的。 例如,公司制证券交易所虽然具有营利性,但立法者仍然可以强制淡化其营利性,强行干预其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和股东的分红比例,从而能够使此类证券交易所更接近于会员制;又如,会员制证券交易所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仍然有可能通过收费产生高额应纳税所得;再如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为了取得远期经济效益,也会励精图治,整饬市场秩序,而不会坐视市场违规行为而不管;而治理恶劣的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也有可能为了追逐近期蝇营苟利而纵容市场违规行为。
会员制证券交易是什么
会员制证券交易是证券交易所的一种组织形式。
会员制证券交易的核心在于交易所仅由会员参与,会员通常是证券公司、投资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在这种组织形式下,交易所作为一个非盈利机构,为会员提供证券交易的平台和服务。
详细来说,会员制证券交易的特点如下:
1. 会员资格限制:只有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机构或个人才能成为会员,并参与到证券交易当中。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资本实力、信誉、合规等方面的要求。
2. 交易平台:交易所为会员提供一个集中交易的场所,通过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实现证券的高效交易。
3. 监管与自律: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模式下,交易所不仅是一个交易平台,还承担监管职责,确保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合法性。 会员需要遵守交易所的规则和行业标准,进行自律管理。
4. 信息服务:交易所还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如市场行情、交易数据、新闻公告等,帮助会员做出交易决策。
这种会员制的形式有助于确保交易的规范与安全,减少交易风险。 对于投资者而言,意味着更高的交易透明度和更好的交易环境。 会员制证券交易在全球资本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是证券市场稳定、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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